朋友說:「妳不要老在文章後面穿插球賽紀錄。」
我說:「但,那是紀錄我當時心情啊,我的文章都有分類啊,上面就標記《尋常手札》、
    《看球隨筆》。」


被抱怨幾次,後來,我收斂了。

朋友很高興,今晨在msn說:「終於……」

我雖取悅了這朋友或某些朋友,我並不是那麼快樂。我只是勉強自己不去寫我看球的興奮心情,而以上以下對話是在我清晨看完英超比賽,BLA vs MANU 11

朋友說:「這樣好多了。」
我說:「那,我貼做菜圖片,就沒問題嗎?我另個好友說,他好想留言,拜託我不要半夜貼
    美食照片,害他肚子好餓,我哈哈大笑,沒辦法,因為誰叫他要半夜上網看部落
    格。」

朋友說:「我不會啊,雖然我也很餓,可是我喜歡美食。」
我說:「那是因為妳不看棒球吧?所以不會因為棒球照片興奮?」
朋友反駁:「可是,妳這樣每次在文章後面加入,好像強迫推銷我們要看到賽程。」
我說:「我看了球很高興,後面就想紀錄啊。」
朋友說:「但,妳的文章標題不是,我點進去,發現加入球賽話題,我又想看完妳究竟寫的
     
意思,最後還是被迫看了球賽……這是否有詐欺嫌疑?」
我說:「我每篇都有符合標題內容,只有一篇例外。」

這次,我非常堅決,我承認那篇《我是不是好淫》,圖和標題那是故意的,開宗明義就說,就搞笑。而其他文章,只是後面加入球賽而已,怎能叫做詐欺?

我認每一篇文字都符合主題,都是我自己寫的、畫的、拍攝的,即使是引用圖片都註明或連結,頂多文後加上個人看球心情。

詐欺?這不是我的個人部落格嗎?我為什麼不能寫我高興的事情?好詭異。

我說:「親愛的,妳可以容忍美食照片,卻無法忍受我在文後提到球賽,是因為妳不看棒
    球,妳就認為是推銷;妳喜歡美食,就不認為是推銷。」


朋友想了半天,後來回應,可能是,點點點。

我很不舒服是「詐欺」這句話。

凡公開處(網站是公開處),掛上自己名字,我都會很守規格的。我沒寫名字的,請隨便對號入座;我寫了名字的,都會告知,網上網下;彼德昨天就來看過,他才好笑,其他都沒問題,很高興,只希望我不要掛上他最近那支被很多人讚美討論的廣告作品(我認為的純愛的好作品),害我只好刪除,抵銷了我原本說一看就知道的理由。

只是,為什麼我不能寫看球賽心得?只是文末加上。

好吧,將心比心,倘若我常去看一個網友的文字,我想看他寫的其他文字,他文末都多加一段我痛恨的鮭魚,哈哈哈哈哈。

我不會說他詐欺,只會笑著抱怨:「又來了,又是鮭魚!」誰叫我要上他的部落格?!

換句話說,我熱愛鮭魚的話,看到這人文末加上個人對於鮭魚的心情,一定很爽吧,就想看這段,哈哈。

所以,親愛的,妳用錯詞了。

這不是詐欺,這是分享。部落格是這樣,都是分享。每個人各自獲取所需,妳對我期望太高?或因為我沒有符合妳的期望呢?

我半夜看到美食圖片,也會餓到發昏,卻仍不厭倦去看那些貼有美食圖片的部落格,研究一下食譜。我不想看的言論,我就跳過,離開。我認為有討論空間,我就加入戰局。這就是新科技的美妙和自由啊。

而,親愛的,我答應妳,以後要寫看球心情,另闢一篇,不再mix。讓喜歡分享看球心情的人,可以點進去;想分享美食的人,就點入美食;想看愛情故事的,點入愛情故事;想看漫畫的,就看漫畫。


……

最後,我心中仍充滿謎題,這是我的私人部落格,又不是官網?我雖願意服務朋友,來自溝通,也略清楚做了分類文章了,為什麼我不能像我自己?

……

我就是一個抽菸喝酒、騎腳踏車、喜歡閱讀寫作看電影看球賽和做菜的人啊。既健康又不太健康;既環保又不算環保。人啊,本來就多面相,哪可能單一呢?那不是太無聊了?

我是活的,不是平面的一個專欄、一本漫畫書或一本小說。就算是立體點,我也不是一部電視劇或一部電影。


那些作品,運氣好的話,在藝文界或許青春漫長;我的真實青春沒有那麼漫長,如果我想結婚,現在過了適婚期;如果我想生小孩,現在是高齡產婦;如果我努力創作,張愛玲說:「成名要趁早。」也過了時效;如果我要賺錢……就不會九年來,賣了房子,努力維持那個每個月賠錢的藝文網站。

親愛的朋友,妳期許我太多了。

另一個觀點,我想到「愛」的問題,妳是太愛我?還是不愛我?呵。

當男人會這樣期許我,久了,我通常認為他不愛我;因為他態度就再溫婉,都只要我配合他想要的,偶爾我會配合,如同我勉強不在標記「尋常手札」、「看球隨筆」後面,加上看球的興奮感。

倘若有一天,這部落格有人不喜歡看到我貼美食照片,我要配合嗎?網站是公開的,他人隱私是必須被尊重的,但,我的心性應該是自由的。

^_^

親愛的朋友,一個有趣的題目吧?!

對於,不愛我的人和愛我的人,我好想說,我是活著的,立體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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