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十多年前某前男友,最近意外相遇。

他說:「前陣子,把妳的書《失戀雜誌》找出來看,還是感覺很好。」
我略驚訝,但,謝謝他看我的書,真的,很感動。

那本書在1998年出版,我們應該是1995年分手的,如果沒記錯的話。
之後,我身邊也換了幾個人。

有的,還曾在未出版前看過這本書文章,幫我校對,說:「妳寫錯了啦,我那時……。」

害我大笑:「喂,先生,又不是寫傳記,只是故事,難道要一五一十嗎?」

神經。


只是心情紀錄。來自我,也來自朋友的和當時聽到的某些故事的心情,融合體。
創作本來就虛虛實實,會讓他們看,因為某部份情緒是真實,也是某種告白。

少數幾篇,也改成漫畫版本。

那時候,沒有網路、手機還不興盛的時代。

這本書現在絕版了,略選書中幾篇短文,放在這裡,當作「心情墓碑」。

 

‧掛失


對於「掛失」這兩個字,她最近有了不同的想法。

從上週六凌晨,發現手機被順手牽羊,跟著是皮夾也遺失在不知名的地方,開始。

她急速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撥了超過二十通的電話,去了兩趟銀行,走了一遭台北地方法院,搭機飛回高雄,寫了四份文件,兩份訴狀,委託跑單幫的法律代辦所,同時通知警廣服務台並到警察局報了案,一次掛失了手機,身份證、信用卡以及兩張現金支票。

疲勞了一天,夜裡躺在床上想起每一樣掛失的東西。

NOKIA手機的門號是兩年半以前跟做音樂的男友一起申請的,購買手機的時候,兩人已經分手了;咖啡色皮夾是四年前在羅馬的路邊攤買的,那時候在一起的那個跑新聞的男人,今年初結了婚;身份證的照片,貼的是她高中剛畢業時候戴著細邊眼鏡的長相;信用卡上的彩色照片印的是三年前換了隱形鏡片、上了妝的端正模樣;自掛失手續在法院成效,兩張變為「半年票」的「現金支票」是她新書的版稅,書中畫的是朋友們與自己的愛情紀錄。

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有一點寂寞,對「掛失」兩個字竟敏感起來。

她想起這些年因為搬家陸續掛失的地址,電話簿弄丟了掛失的朋友,換了工作沒有共通話題掛失的同事,映像管壞了掛失的二十五吋電視,還有那些超過有效使用日期掛失的燈炮,雞蛋、胃片、報紙與粉底霜等等四十七種。

後來,她又想起初入社會十九歲的自己,經多年環境磨練掛失了的天真笨拙;初次戀愛的無邪,經幾回悲慘重挫掛失了的專情與對諾言的堅信;出版了五本書後,掛失了當年第一次看見文章打成鉛字的興奮;習慣電腦後跟著掛失了手寫字的觸感。

細算多年的掛失,終於發現許多不願「掛失」的總是「掛失」了,該「掛失」的卻存在得生氣盎然,比如:煙癮、酒癮,咖啡癮,遲到、健忘、迷糊以及日夜顛倒的壞習慣。

第二天,朋友翻著雜誌聽她自省,忍不住插話:「其實啊,我覺得妳最該掛失的……是那個男人吧。」

她無言以對,想起這二十天來才只見面三十秒,情人節當天男人在電話那頭解釋他晚上排好的每一項工作時間表,以及語氣無奈的一句:「對不起。」

也許,該掛失的是那個男人,或者是她自己。

如果可以,她希望從這一秒起,立刻掛失對他太濃重的情感。

 

‧吸菸室


坐在吸煙室靠著牆角的位置,他架著無邊鏡框的清秀臉龐下面,是一身舒服的米白色花紋毛衣與卡其色牛仔褲的深秋氣味,非常學生氣質,和那一副故意叼著煙,吊兒郎噹的懶散模樣,極不協調。

一看見她走進吸煙室,他就露出笑容,用力拍拍身邊的沙發墊。
「坐到我旁邊來。」
「為什麼一定要坐那裡?」
她笑吟吟的看著他,站在兩公尺遠的地方。

他也不以為意,只是偏著頭笑笑凝視著她:
「喂!妳的眉毛真的不是畫的嗎?很少看到女孩子的眉毛這麼濃。」
「你不喜歡就別看。我們家個個都是濃眉。」
「誰說不喜歡呀?!」他捻熄煙,抬起頭來又笑:
「我是說,妳的眼睛真的很漂亮,睫毛長長的,有沒有人說妳眼睛很漂亮?」

她笑笑不予置評,仍站在原地。
兩公尺的距離內走來走去的同事,聽見他們的對話,忍不住開起玩笑:
「喂!別在公共場所談情說愛。」
他只是一臉正經的揮揮手說:
「喂!你們不要擋住我的視線,這樣我就看不見她了。」

同事們一面笑、一面識相的走開,他就露出得意的笑容,看著她,又拍了拍身邊的沙發墊。

她聳聳肩,走了過去,乖巧的坐在他身邊。
「放心,我又不會吃了妳。」一副玩笑的眼神。
「誰怕誰啊?」她點了一根煙,故意靠近他低聲說:「誰吃了誰,還不知道……」

男人玩笑不恭的神態就收斂起來,忽然變成一個小男生。透明的鏡片後,清澈的眼睛眨了眨,露出淺淺的笑意,聲音語調也一八○度的誠懇起來,輕聲問她:

「說真的,妳到底有沒有男朋友?」
「你要介紹男朋友給我嗎?」她笑笑瞟他一眼。
「妳真的沒有男朋友嗎?」不信的樣子。
「要我說幾遍,你才會相信?」
「不是我不信,我只是想,怎麼可能嘛!」男人恢復皮皮的語調:「妳一定是條件太高了,眼睛長在頭頂上……」
「才不是……」

她頓了頓,看著他從皮夾掏出一張照片,遞到自己跟前,背景是藍色的海邊,照片上的有兩個男人搭著肩開心的微笑,一個是他,一個是她不認識的陌生男人。

他指著照片上的陌生男人說:
「這個,妳覺得怎麼樣?他是我很要好的同學喔。」
她看了半天說:「還不錯。」
他又捉狎的開起玩笑:
「雖然,比起我……差了一點……」
她回望著他,故意輕聲配合:
「是啊。怎麼辦?我真的比較喜歡旁邊那一個。」
「嘿!我就知道。」
果然是一臉篤定的喜悅。

女人笑了笑,以平靜的語氣:
「剛剛你女朋友打電話來,請你回電,我忘了告訴你。」
緊接著指著照片上的他又說:「還有,那是最低標準。」

看見男人微微愣住的表情,她只一笑站起來,就走開。

 

‧粗魯一半


他斜躺在椅子上,一雙長腿擱在另一張椅子上。
身體伸展成一張舒服的形狀。
肩線。他有男人那種寬闊的漂亮肩線。

鬆鬆垮垮的T恤拉在藍色舊件仔褲頭外,一頭亂髮則覆在額前,泛著鹹鹹的汗味與煙味。這時候,他抽煙的姿態,有種故意的瀟灑。

充分表現出骨子裡騷動不安的血液。雙指挺直地夾著煙。皺著眉頭,沉默,斜睨著人,徐徐吐出一大口煙。

異常矯作。非常故意。

老實說,大半時間他並不特別沉默。沉默。未免有違骨子裡騷動的血液。沉默。太容易洩露心底沉澱的溫柔。所以他總習於偽裝成一頭粗魯放肆的野獸,或者乾脆砌一堵牆,隔著遠遠的距離。冷眼旁觀。

以最堅硬的表面,掩飾最脆弱的部份。

她猜想,他平日老愛以戲劇性語氣誇張地胡扯的那句話:
「男人的樣子。」大概是這樣罷。

可是,他不知道,專注地聽著女人說話的時候,他笑起來的模樣,其實很溫馴。淺淺的瀏海覆著額頭,明顯的雙眼皮有順眼的皺折,眸底含笑,眼尾紋拉成傘狀。靦腆。像個無辜的大孩子。

有一天,他忽然問她:
「女人是不是喜歡粗魯的男人?」

這男人老喜歡爆一些奇怪的話題。

她心不在焉:「一半吧?!」
「另一半是什麼?」
她看他一眼,懶得答腔。
「溫柔嗎?」
他自顧自解答,女人只是聳聳肩,他又皺了皺眉。

朋友們走過來,懶懶散散聊起天來,有一搭沒一搭。
他站起來,雙手插在褲腰,表情浮躁,走來走去。

朋友笑問:「幹嘛?你今天怎麼很不對勁的樣子?」
他看著她,故意粗聲粗氣回答:「她說,女人都喜歡粗魯的男人。」
她看著他,語氣平和:「最重要的是另一半吧?!」
他瞟她一眼:「好吧!心裡爽的時候,偶爾溫柔。」
「不是偶爾吧?!」
「難道是一直溫柔嗎?」他一副不以為然。
旁邊的朋友就笑了起來。

 

‧有藝術家氣質的男人


他說話的方式,總是簡短有力。話極少。
問他:「喜歡什麼樣的女人?」
他笑了笑,只答:「不囉嗦的女人。」

認識他的那年,她二十三歲,他三十二歲。還不熟識他的人,大部分都有點怕他,包括她在內。

一張頹廢詭異的長相,穿著暗濁色的衣服,走路明顯的外八,老一個人獨來獨往。

單眼皮的大眼睛習慣直視著人。笑起來扯著唇角,眼神又游離不定。像極大衛.林區電影裡的角色。詭異。

很奇怪的距離。奇怪。不瞭解。所以奇怪。瞭解了。還是奇怪。如果不仔細觀察,不知道他竟然異常潔癖,重視環保,家整理得乾乾淨淨。如果不把衣服扒掉,真的不知道他有那樣結實漂亮的身體。而且,完全健康嗜好,不抽煙、不打牌。就只是工作、慢跑與做愛。

奇怪的人。不瞭解。所以奇怪。瞭解了。還是奇怪。

認識他幾年,他一直理個小平頭,沒見過超過三公分的頭髮。剛開始天真的問他為什麼,他只是微笑。

「年輕的時候,搞劇場、樂隊,留過長髮。可是搞那種音樂賺不了什麼錢,所以不留了。」看著她的時候,笑容敷衍,語氣漫不經心。大概覺得她只是小女孩。

「那麼想做什麼?」
「電影吧!比較有點錢。」

他笑笑又說,一副隨便說說的樣子。卻真的去做了。
只不過沒一部是商業取向賣大錢的片子。
倒是做了些個人色彩濃烈的藝術創作,名氣也有一點,錢賺的多不多,不知道。

最後一次見面,他還是留著小平頭。只告訴她:他換了大一點的工作室,在半山腰。沒提到搞電影是不是賺錢。

奇怪的是,有了一點知名度後,原本說他「感覺很恐怖」的人,都忽然不怕他了。有的甚至說他很有藝術家氣質。

 

‧她在京都寫信給他


事實上,她和他的距離,只需要十五分鐘輕鬆的散步路程,七十塊錢的計乘車費,甚至是手機上的一個按鍵。

但是,兩個人卻以長距離戀情的方式來交往。

她在午後醒來時撥電話跟她說早安,她在深夜留下530的數字在他的CALL機上。一個禮拜通不到兩次電話,一個月只見面三十秒,同一個圈子的朋友經常在昨夜與他相約,在晚餐時跟她打招呼,他們卻始終不曾在街上相遇,於是,她總是在出國的時候寫信給他。

上一次在香港,這一次在京都,也許下一次是巴黎。

她為他寫過詩、畫過圖,也傳真過圖文並茂的情書,那都是盛夏的故事了。

京都的秋天,她從銀閣寺走過,穿過祇園蕭瑟的巷道,經過清水寺狹長的坡道,兩旁楓樹染紅了樹尖,細雨綿密的落在清水燒各式各色的陶碗上,然後,在小丸子的學校(清水國小)的門口拍了照,買了一張深藍棉紙染的明信片寄給他,告訴他想念他。

接到信,他歎了一口氣說:「妳的信寫得很好。」

她坐在計乘車上抓著手機,不知道該說什麼。

忽然想到從京都回來後的七十二個小時,兩個人依然各自忙碌,工作、開會、應酬,同一個圈子的朋友一樣在昨夜與他相約,在晚餐時不忘跟她打招呼,他們繼續呼吸著相同的空氣,依然不曾在街上相遇。

唯一能縮短彼此距離的,竟是那一封從京都越洋而來同女人準時抵達台北的深藍色信籤,薄薄地,把她指尖的溫度,真實的傳遞給他。

  

‧愛上星期一到星期五的男人


因為在傳播圈工作,沒有定時的上下班時間,她因此有了與常人不同的娛樂習慣。

她總是在常人起床的時間睡覺,睡覺的時間玩耍;看電影或購物的時間約人開會,週休二日適宜登山郊遊的日子,在家蒙頭大睡,偶爾準時收看超級星期天。

日復一日,多年來生活作息倒是非常規律,只不過她的第一餐時間正好是常人的第三餐,不過空腹的時間相同,朋友們也沒人計較,高興的話就坐下來一塊用餐,吃吃喝喝也結交了一票夜貓族的朋友,至於晨起慢跑的人,她也認識一些,都是醉酒回家時的點頭之交。

她想,她大概是所謂「星期一到星期五活動」的女人。

直到有一天,她愛上了另一個同樣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活動」的男人。只不過兩人大不相同的是,男人的「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活動」是指跟外面的朋友,包括上司、同事、朋友、死黨與女人,

「週休二日」是老婆與小孩的家庭日

習性配合各取所需,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於是他們總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活動時間相約吃飯、飲酒、同彼此的死黨唱KTV或到她家做幾場愛,週休二日則各自回去蒙頭睡覺或過過家庭日,毫無怨言。也許心情好星期一午后可以通通電話討論一下昨夜的超級明星臉誰最像。

當然,偶爾她也會想起出國度假的事,之前她總是先想起幾個沒有男伴的知己好友,可是此刻男人竟莫名成為名單榜首;不小心生了一場大病,以前總覺得反正一個人,吃藥睡覺幾天就過去,現在卻脆弱起來。

煩躁不安的時候,她想第二天見見他,跟他說一會話就沒事,沒想到隔天他請了假,因為他的兒子感冒。

掛上電話,她忽然忍不住大哭起來,好友們一一來探望她,帶了鮮花、水果、布偶、日劇錄影帶、推理小說以及各式零食與營養品,她還是哭個不停,直哭了一週。

大病痊癒後,她終於精力旺盛又恢復原來「星期一到星期五活動」的女人,只不過她下了一個新決定,下一次,對,下一次一定要認真找一個「週休二日」的男人。

 

‧不擅歸位的女人
  

二十三歲起,她就發現自己是一個「不擅歸位」的人。

該放在冰箱的牛奶,她總是喝了幾口就忘在客廳的桌上;該擺在書架上的詩集,卻在放魚飼料的盒子上;電話簿跟化妝水並列,電腦的磁碟片夾雜在CD堆裡,英漢辭典在衣廚裡被發現,無線電話總是鈴響的時候,才發現它不是被擱在冰箱中就是塞在沙發下;偶爾,她也會忘記自己的職位,在大會議中提起上司上次的錯誤決定,甚至鄉南區的PUB等朋友,忘了自己原來約在東區。

於是,她開始習慣一時找不到的東西,便立即添購。

多年下來,她有了兩具電話、三雙同款同式的颬、四付眼鏡,五條一樣的牛仔半短褲、一打以上重覆的書與CD,以及幾項兼職的工作、一掛不同圈子的朋友與數個同一類型的情人。

似乎「不擅歸位」好像也不是什麼壞習慣。

兩具電話幫她多接了幾個CASE;幾件可以替換的新衣服,也解決了必須經常送洗的困擾;朋友們看起來也挺樂意多了些新夥伴可以喝酒聊天;最令人快樂的還是在冬天的大衣裡忽然發現一大筆去年的壓歲錢。

只是,最近真的有點苦腦,因為莫名其妙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她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把自己「歸位」。

 

‧移殖的毒瘤


夜裡,她吻著他的耳垂在他的車上輕聲說:「很久沒做了。」
他一面閃躲一面無奈的說:「可是我好累,我想回家。」
女人看著他,咬了咬唇:「好寂寞……」
他沉默半晌,低聲回答:「我知道啊。」
  
第二天的黃昏,他在公司撥電話給她,說現在的夕陽很美,她立刻拉開了頂樓四面窗戶的窗簾,夕陽的光映照著新光三越的樓頂,反射出一片橘紅光圈。

「覺得大自然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議。」

說完這句話,他忽然提起他的第一次婚姻,兩個月就結束的婚姻。二十二歲剛退伍的他怎麼在北海道認識了那個十九歲正看著英文版的《小王子》的女學生,然後他們在倫敦一起聽著Bob Dylan的《John Wesley Harding》時決定結婚Bob Dylan的《Oh! Mercy》專輯在一九八九年的CBS發行一個禮拜後,他們在香港結束了婚姻。

第二次婚姻更短,那是二十七歲時在上海遇到的一個教英文的女人,她後來嫁給了一個從雲林去的台商。第三次離婚的原因,是因為他有了外遇,跟外遇的女人超了婚後,第三任妻子則遠赴紐約唸書,三年前自殺了,他說,我想原因應該不是我吧,因為已經幾年沒有連絡了。

至於剛離婚一年的妻子,聽說已經有了一個搞搖滾樂的新男友,他和她的連繫除了確定每個月的贍養費已匯入她的帳戶,就是跟兒子相見的時候,她偶爾會在場,並陸續還給他The Police的唱片。

一口氣講完十五年份的故事,他開起玩笑:
「不知道我結過四次婚吧?」
「嗯」
「是不是覺得很複雜?」
「是啊,好複雜。」
「要不要考慮一下……」
「考慮什麼?」她停了一下:「你是這麼想我們的事嗎?」
「其實我什麼也沒想……」
「意外吧,就是遇到了。雖然每天會遇到很多人……可是就是遇到了妳了。」
他沉默一秒鐘,又說:「妳也是這樣想吧?!」

當然不是。她沒說出口,只歎了口氣:「是啊。」

接著,他語氣誠懇的提起半年前認識在南部就職的女友,前兩天打電話來告訴他近期打算北上工作,並解釋他其實很苦惱,大筆贍養費逼使他不得不努力多接一點案子,南部的女友曾經在他最低潮的時候無條件的幫過他,同時他向來是坦白的人,不擅說謊,只是一直找不到機會告訴她這些事……。

「現在說出來,才覺得心中的毒瘤終於拔除。」
「……」
「喂,妳有在聽嗎?」
「嗯。」
「妳哭了?」
「沒有,怎麼會呢?」

她只是看著夕陽往西慢慢下沉,一個人坐在黑暗的屋子裡,想起兩人相識一個半月來,她寫給他的七封情書,兩首情詩、送給他的一支有The Beatles圖案的手錶、在床上聽著The Smith做過的四場愛,以及屢次當他提起南部女友時自己妒忌的任性行為……。

忽然覺得男人那顆填滿許多複雜往事的毒瘤,不知怎麼,此刻竟像窗外火紅的太陽移殖到了她的心口。




 
↑以上文章都蒐錄在這本書中,本來要再版,因故沒完成;
  幾年後,看有沒機會囉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奶油小蛋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